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經營管理景新身障社區長照機構(日間照顧)
設立宗旨
臺灣在少子化與高齡化的衝擊下,身心障礙者與其主要照顧者的「雙重老化」議題愈受重視。長期照顧服務跨越醫療與社會服務領域,整合生理、心理及社會等各方面的照護資源,可以使成年身心障礙者得到適切的照顧,以維護其尊嚴與自主。
服務目標
透過日間照顧的提供,強化或維持成年身心障礙者的自我照顧能力,以提升個人生活品質與落實社區照顧,並減輕家庭與主要照顧者的負擔。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及政府機關調整彈性放假日除外),以及政府機關補行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 配合家屬需要,服務時間得彈性往前至上午7時30分開始、或是彈性延長收托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止。
服務對象
- 18歲以上至64歲以下,實際居住臺北市(文山區者優先),並經直轄市、各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指定辦理身心障礙者失能評估之單位,評定符合長照需要等級(CMS第2至8級)或相同程度之失能標準,並評定具有使用長期照顧服務資格之身心障礙者。
- 同一時段至多服務45名。
服務內容
- 身體及生活照顧服務。
- 協助及促進自我照顧能力。
- 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或失智程度惡化之各項活動。
- 輔具衛教及操作指導。
- 提供服務使用者及其家庭照顧者各項權益維護措施、個案照顧管理及健康福利諮詢。
- 依服務使用者或家屬需求提供或連結交通接送服務。
- 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以社區為導向所提供與長照有關之服務。
收費標準
- 政府補助收托使用日間照顧或喘息服務者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規定辦理。
- 自費收托者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延(早)托服務、交通接送服務等,收費標準須報經主管機關書面同意後實施之。
交通方式
家屬自行或預約復康巴士接送,或是搭乘機構特約交通車。